林曾秀芬

林曾秀芬




"上帝非人,必不致說謊,也非人子,必不致後悔,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,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。"(民數記二十三:19)

神不但絕不說謊,他也沒有對我們隨便說話,他的話對我們是這麼的寶貝和真實。我們要看重主的話,寶貝主的話,因為不論我們多麼的愚昧,他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,使愚人通達。

許多時候,別人勸勉與責備的話,仍然不能改變我們軟弱與失敗的光景,但什麼時候,神的話語一進到我們生命裡頭,光照我們的時候,我們就順服了,被改變而蒙恩得福了。

"你開廣我心的時候,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。"(詩一一九:32)

我們需要時刻親近神,讀神的話才能遇見主的光,因為主的光在主的話語中,當你認定:"耶和華是我的福份,我曾說,我要遵守你的言語。"(詩篇一一九:57)唯有順服遵行主的話,讓主做在你裡面的改變多過於外面的管教,我們的生命才有真正的長進。

你看上帝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他的兒女。他說:"我要作你們的父,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"(哥林多後書六:18)我們看重阿爸父神與我們的關係,我們才會懂得珍惜愛護神所賜給我們的兒女,何等奇妙的關係,是這麼的親愛、寶貝。

主說:"我心裡柔和謙卑,
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。"(馬太福音十一:29)因此我們對兒女也當如此。

小孩很容易接受父母所說的話,因此作父母的,要謹慎我們的言語,小心如何對孩子說話。


1.口中有神的話

"王的嘴中有神語,審判之時,他的口必不差錯。"(箴言十六:10)

為人父母者,你若寶貝神的話,吃盡神的話,充滿你的肚腹,當你教導兒女,糾正兒女錯誤的時候,你口必不差錯。神在申命記六:6-7節說:"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,都要記在心上。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,無論你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。"

如果我們父母口中沒有神的話,我們拿什麼來與兒女談論,照主的吩咐使他們受益蒙福。

父母哪,必須警醒在主面前,用主的話來餵養兒女。

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六日,主日崇拜時,神感動我為一對宣教士夫婦有一筆特別奉獻,因為他們的確有很大的需要。可是因為某些原因,我沒有對這個感動立刻順服。後來到了另外一個聚會,很意外的他們也在那裡。當我一看到他們走進會堂時,我立刻知道神再給我一次機會。這次我很機警的順

服,心中因著順服主大有喜樂,隔天晨更讀到:

"人以厚利加增財物,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。"(箴言二十八:8)

"周濟貧窮的,不致缺乏,佯為不見的,必多受咒詛。"(箴言二十八:27)

這天早晨送孩子上學的路上,車子駛過一個坐在輪椅上極其可憐的人旁邊,我們談論這個可憐人,抓住機會我對孩子說:"孩子啊,兩件事,媽媽要你記住:第一、以後你們開車經過這種行動不方便的人身邊要開慢些,不要去嚇到他們,這是外婆常常告訴我們的。第二、今天下課回家,請你們看聖經箴言二十八章8、27兩節。"

車子行在路上,我與孩子分享這個見證與今早晨更讀的經節。特別是第27節,我晨更這十年來,箴言每月讀一遍,讀了多少次,今早主打開我眼睛,我才特別注意到27節下半段的重要性。以前我只知道"眷顧貧窮的有福了"(詩篇四十一:1)你若做了就有賞賜。從來就沒注意到神說"佯為不見的,必多受咒詛。"並不是假裝看不見就可了事。

"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"(雅各書四:17)

隔天,兒子歡歡喜喜的來跟我說:"媽媽,神說:'佯為不見的,必多受咒詛。知到善行,卻不去行是罪",神說了,一定會做到。喔,好可怕,謝謝你提醒我們。 "

"少年人,用什麽潔淨他的行為呢,就是要遵行神的話。"(詩篇一一九:9)

要兒女遵行神的話,為父母者不可推卸的責任,"利慕伊勒王的言語,是他母親教訓的真言。"(箴言三十一:1)

寫完以上這個見證,趁停筆之際到附近市場為孩子買些牛奶、水果。開車回家在市場出口的地方,大太陽下正巧站著一個面黃飢瘦的老人,手上拿著一個紙板,上面寫著:" Need Work for Food",他低著頭,沒有敢抬頭看人,卻在乞求人們的憐憫。其實他應該寫的更明白些:"Need Money for Food"我心裡一驚,馬上知道神要我做什麼,他在給我考試,剛才我還在為著見證,並且教導兒女。神的話言猶在耳,他要看看我是否遵行他的話,真認識他。

"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,不可推辭,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。"(箴言三:27)

感謝主,他要施恩與我,他要我因順服他而蒙福,因此我快快的把車倒退停靠路邊,趁周圍沒有人,送一張大鈔在他手上,告訴他:"耶穌愛你,神祝福你。"

這個人看了這張鈔票,抬頭看我一眼,一直跟我揮手,我看他眼眶有淚,當我車子開走,他還在向我揮手。

每個人都有自尊,若是他沒有這個需要,他不會站在那兒向著過路的人伸手乞憐。以前常聽有人說,這種要錢的人,有些是故意騙錢的,我不以為然,我倒是對主說:

"主啊,若這人還有需要,你讓我再有機會做在他身上。"

我相信主所說的話是要兌現的:

"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,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。"(馬太福音六:1)

孩子的眼睛是雪亮的,他們要看父母是知易行難或知而必行。除非父母以身作則,否則我們很難教育他們。


2.祝福與咒詛

有些父母平常有些不好的口頭語,打罵孩子的時候,滿嘴的咒詛與髒話,兒女在這樣的環境長大,自然也學會講這些不好聽的言語。

有一位父親常罵他兒子"混蛋",他兒子是在美國長大的華人,根本就不懂"混蛋"是什麼意思,直到有一天父子有些爭執,兒子也對父親說"混蛋",這位父親才恍然大悟。

有一位朋友叫他的兒子"敗家精",我問他為什麼如此叫呢?他說:"好玩嘛,說說而己。"

我總是這樣叫我的兒女:

"John,乖兒子。"

"Esther,乖女兒,漂亮的女兒。"

奇妙的是,當你這樣叫他們,你說他們乖,他們聰明,他們可愛,他們真的是愈叫愈乖也愈可愛。

以前我生氣的時候,雖然我沒有用咒詛或髒話來罵孩子,但是有一些氣頭上的話聽來令人不舒服,對孩子也沒有造就,我的母親非常謹慎她的言語,媽媽常對我說:

"秀芬啊,你們小時候,即或有不聽話,無論惹我如何生氣,媽媽從來捨不得用一句壞的話來罵你們。"

有一次我很生氣在責罵孩子,正好被陳仲輝牧師聽到,事後他糾正我說:

"我巴不得有一個錄音機錄下來給你聽聽看。"

從那次以後,我開始極力修正,謹慎我責罵孩子的話語和態度。那些不能造就孩子,對孩子沒有鼓勵性,反面的話,不要隨便出口,要勒住你的舌頭,要知道祝福和咒詛在你舌頭的權下,做父母的必須留心學習這個舌頭的約束。你對兒女說祝福的話,他們得到的就是祝福,你若對兒女說咒詛的話,他們就被咒詛。

"上帝沒有咒詛的,我焉能兒咒詛,那和華沒有怒罵的,我焉能怒罵。"(民數記二十三:8)

我們應當學習說更多祝福的話,特別是對我們的兒女。想想看,他們多麼的可愛,何等寶貝啊!

"生死在舌頭的權下,喜愛他的,必吃他所結的果子。"(箴言十八:21)


3.言語不要惹心兒女的氣

聖經對每個做父母的人,口裡說話的原則有很好的教導,對為父的,他說:

"你們做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"(以弗所書六:4)

對提醒母親們,他論到才德的婦人:

"她開口就發智慧,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。"(箴言三十一:26)

神掌管宇宙,他穿上以能力和威嚴為衣,來堅立他的工作。 "耶和華作王,他以威嚴為衣穿上,耶和華以能力為衣,世界就堅立,不得動搖。"(詩篇九十三:1)

父母必須建立你該有的威儀和能力,因為"能力和威儀是他的衣服,他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。"(箴言三十一:25)

你必須從神領受這衣服來穿上,你日後才有令你喜笑的景況。

因此父母愛主、親近主、敬畏耶和華就得智慧,"你高舉智慧(即敬畏耶和華),他就使你高升,你懷抱智慧(即敬畏耶和華),他就使你尊榮。他必將華冠加在你頭上,把榮冕交給你。"(箴言四:8-9)因為他說:"我有謀略和真知識,我乃聰明,我有能力。"(箴言八:14)

你敬畏他,就受他約束,言語也必不差錯,你的兒女必受教而不致愚昧。

我兒子五歲多的時候,開始喜歡一分錢的銅板,有一天晚上,他已經睡了,我無意中在他抽屜裡發現十幾個一分錢的銅板,因為我並沒有給他這些東西,因此我很緊張他從何處得這些東西,晚上睡不著,好幾次為他禱告。隔天我迫不及待的問他:"那來這麼多一分錢?"

"爸爸給的。"他不在意的回答我。

後來我才知道是爸爸把所有的銅板全放在一堆名片的旁邊,兒子去把一分錢的全挑出來。知道整個事情的緣由,我求神給我冷靜有智慧的來處理,並且求神幫助我如何來教導孩子誠實的功課。

神首先特別提醒我:"要信任你的孩子",不要隨便用"偷"字來責備他,這是以前我讀兒童教育心理學得來的。五歲的孩子,其實他並不知道什麼叫"偷",他只知道拿他喜歡的,而且事實也是如此,若是他偷來的,他就會藏在暗處,而不是光明正大的放在顯而易見的地方。當我明白這些,我心情就輕鬆許多,他放學的時候,我單獨把他叫到房間:

"John,乖兒子,媽媽有話跟你談。"他瞪著大眼看著我。

"第一,以後爸媽的抽屜未經許可,不可以隨便開。"

"第二,以後你想要什麼東西,先讓媽媽知道,可以先告訴我嗎?"他笑著點點頭。

"第三,你自己拿的和別人給你的是不同的,以後這樣的事要分清楚,不然人家會說你說謊不誠實,這就不好了。"他又點點頭。

我盡量在避免用敏感的字,看兒子的反應似乎沒有什麼不好。我想起詩篇十二篇第2-3節,於是我說:

"John,我們來看聖經神是怎麼說的:

"人人向鄰舍說謊,他們說話是嘴唇油滑,心口不一。凡油滑的嘴唇和誇大的舌頭,耶和華必要剪除。"

我看中文聖經,他看英文聖經,當他看到"剪除"兩字,嚇的面色蒼白,要求我說:

"媽媽,陪我禱告!"

他一面認罪,一面流淚,為要叫他牢牢的記在心裡,把"誠實"系在他的頸項上,刻在他的心版上。我又陪他再讀幾處聖經:

"……因它本來是說謊的,也是說謊之人的父。"(約翰福音八:44)

"革哩底人常說謊話,乃是惡獸,又饞又懶。"(提多書一:12)

從這次以後直到如今,他很誠實絕無謊言。我為此常常感謝神,求神保守,也常為兒女按手學習大衛的禱告:

"求你賜我兒子(兒女)誠實的心。"(歷代士心上二十九:19)

"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他們。"(箴言三十:8)

兒女最討厭、最不喜歡父母不信任他們,因此父母要有智慧來處理髮生的事,不要惹兒女的氣,免得他失了志氣。

要避免那些會傷到兒女自尊心的話或口頭語。譬如從前我的口頭語是"神經病!"我先生則常常隨口就說"傻瓜!"每次教孩子功課,中小學的數學,對他這種有博士學位的人當然顯得輕而易舉,每次孩子一做錯,他就隨口加上一句"傻瓜",孩子都很委屈的忍氣吞聲,直到有一次又說兒子"傻瓜",兒子馬上掉頭就走,關在房裡,我推開房門看到他在那兒哭的很傷心的說:"爸爸說我傻瓜,這是咒詛,麥海士牧師說的……"

我們這才知道這個嚴重性,費了許多功夫才把這事化解。

從小我被稱為是個左拐子,因為我用左手吃飯、做事,被認為不正常。在我幼小的心靈一直被傷害很深。吃飯本來是一件很快樂的事,但只要爸爸看到我用左手拿筷子,他就會打我的手,如果有客人來,發現我使用左手吃飯,爸爸會說:

"祖宗幾代都沒有一個是左拐子,不知她為什麼用左手。"

好像我是個大罪人、我心中也一直以我是個左拐子為恥,很怕跟別人同桌吃飯,做事很怕人家發現我用左手,直到我來美國,發現這兒好多左拐子,我才慢慢的得到釋放。以後當我開始勤讀聖經,有一天我讀到土師記二十章:16節:

"在眾軍之中,有揀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。"這時我才得到肯定。

我是左拐子加上手長、腳大,個子高,中國的社會在四十多年前,若是一個女孩擁有這些條件就是不秀氣,而我全都有了。買鞋受限制,因為腳太大,個子高,父母的親戚朋友問:

"秀芬怎麼長這麼高?"

"是啊,不知吃了什麼。"媽媽說。

那時電視常廣告一種把豬餵得又肥又壯的"歐羅肥",有人就開玩笑說我是吃"歐羅肥"長的這麼好。

媽媽總是告訴我,古代名門閨秀,姑娘的腳都是三寸金蓮,若是丫頭才腳大,個子粗。

買衣服,夏天不成問題,冬天的衣服就很少有我能穿的,因為我的手太長,只好訂做。我的印象非常深刻,每次無論我換那家服裝店,量身的師父都同樣說:

"這很奇怪,女人的手通常很少這麼長的。"

師父必須連續量三次才相信。而我從小聽到的話是說,"乞丐手才那麼長。"

我一直不喜歡我的手太長,到了上大學,有一位同學告訴我說:

"秀芬,你知道嗎?劉備手過膝蓋做皇帝,你手這麼長,將來不做皇帝也不得了了。"

"那麼就做皇太后了。"我說並且笑得很開心。從此以後,我才不以我手長為見不得人的事。

以後有了電視業,經常有服裝表演,那些服裝模特兒個個都是身材高大的女子,我才肯定自己不是個奇怪的東西。

"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"(歌羅西書三:21)

切記,在說話的尺度上要有智慧,不要失兒女的志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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