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2008年万华行

文 / 潘捷  
專家 / 樂善耀 家庭教育專家 


孩子愛告狀,的確令一些父母不知所措:對他的告狀很關心,生怕孩子養成動不動就告狀的習慣;不去理會呢,又怕孩子真的遇到了問題,受了欺負,真是兩難…… 其實,父母並不需要對孩子的告狀太過在意。專家告訴我們,孩子喜歡表現,這是兒童期的一個特點,也是正常現象。因為在這個時期,孩子的獨立性尚未完全建立,依賴心理還很強,也沒有足夠能力去解決困難。因此,當他們面對生活中的一些問題的時候,很自然地就想到找大人去解決。所以當孩子向你告狀時,首先你需要了解孩子為什麼要告狀。


寶寶告狀六大動機

教育心理學的研究結果顯示,孩子的告狀動機主要有以下6種:

1.為排解緊張情緒而告狀。有些孩子與同伴發生了紛爭,或受了委屈,會向大人告狀,實際上這是孩子排解緊張情緒的一種方式,用以減少憂慮,以達到心理平衡的過程。
2.檢舉他人,希望大人對他的是非判斷作出肯定。告狀的出現表示孩子已有辨別是非的能力,但孩子總是先看到別人的缺點,而忽略自己的缺點。
3.為了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而告狀。孩子遇到問題時常手足無措,他們便利用告狀來請求成人幫助解決問題。
4.追求自我表現,想從成年人那裏得到肯定的評價;
5.做錯了事想逃避責任,免受批評和懲罰;
6.嫉妒他人,企圖利用告狀來貶低別人,抬高自己。

聰明父母即時解決step by step

當孩子興沖沖地跑到你面前又要告狀時,你是不是立刻就感到頭大呢?別著急,這樣的時候你需要冷靜一下,一步步來解決孩子的問題。

Step1認真傾聽

父母首先要以尊重、理解孩子的態度認真傾聽。一般情況下,當孩子告狀時,父母不能隨便敷衍,這樣對孩子是不禮貌、不尊重的,會使孩子更感委屈。父母應該耐心傾聽,並從孩子的角度去尊重和理解他。


Step2弄清事實

聽完了孩子的講述,接下來就是要弄清事實,幫助孩子尋求解決的辦法。父母可以適當地安慰孩子,但不應完全相信自己孩子的話,更不應找別的孩子的家長爭吵,而是應該鼓勵孩子說出事情的過程。如果孩子一時說不清楚,父母可用提問的方式引導孩子回想一下發生的事情。





Step3對症處理

父母弄清楚了事實的真相和孩子告狀的原因之後,應根據具體的情況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。
1.若孩子是因被人欺負而告狀,父母應該要先安慰他,同時可以教育孩子們,欺負別的小朋友是不對的,小朋友應該和睦相處。如果對方的家長也在場,可試著與他們溝通,但不要過於激動。同時,父母還可以教孩子怎樣保護自己,免受欺負,而不需用告狀去解決問題。

2.若孩子告狀是出自對別人的真心關懷,你便無需太介意。比如,當孩子看見別人做危險的事,而希望大人去阻止時,如孩子說:「哥哥在玩刀」,若真是這樣,你不妨告訴孩子:「你可不可以去告訴哥哥這樣做很危險,請他不要再玩了。」除了可以讓孩子知道「玩刀是危險的,哥哥做錯了,你也不能這樣做。」同時也是在教他處理的方法。

3.若孩子告狀是想引起大人的注意,父母便要反省自己是不是因為工作忙碌或是別的原因而忽略了孩子。你可以先告訴他:「媽媽已經知道你說的事情了,等一下會來處理。」然後在他不告狀時多關心他。


教孩子學會處理矛盾

對於3歲以上的孩子,父母已經幫他們處理過很多問題了,不妨讓孩子試著自己處理小朋友間的矛盾。

當孩子告狀時,應儘量鼓勵孩子自己解決問題,千萬不要事事代辦,否則會養成孩子的依賴心理,還會助長孩子只看別人的缺點,不看別人的優點,搬弄是非等壞習慣。孩子學會了自己處理的方法,以後就不會動不動就告狀了,而且對他將來面對困難、解決問題也有幫助。


冷凍不停告狀的孩子

有的孩子告狀成了習慣,不管大事小事,動不動就告狀。對於這樣的孩子,當他再次向父母告狀時,你可以告訴他:「媽媽現在很忙,你先去玩,媽媽等一下再幫你解決,好嗎?」孩子一時興起,告狀的興趣大增,但如果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,「冷處理」一下,他很快就會忘記,和小朋友和好如初。如果確實有需要大人處理的問題,晚一點去處理也不遲。


兩個方式不可行

1.簡單訓斥

有這樣的父母,他們以為孩子告狀是件不好的事情,因此每當孩子來告狀的時候,他都會很不耐煩地說:「去,沒看媽媽正在忙嗎?不要一天到晚告狀!」
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。孩子們發現了問題,想要解決,但他不知道怎樣解決,因此去找父母,然而他不但沒能從父母那裏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,反而遭到責罵,這會使孩子因此失去解決問題的動機。當他以後在生活中再遇到問題時,就會變得視而不見、聽而不聞,這樣的孩子逐漸就會養成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及退縮的性格。


2.鼓勵告狀

有的父母可能鼓勵孩子的告狀行為,如「你說得對」等等。如果鼓勵孩子的告狀行為,會使他們爭相模仿,以致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得不到發展。更嚴重的是,會讓孩子養成窺視他人秘密的不正常心態,影響日後人格發展。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odernda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