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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曾秀芬

林曾秀芬



神要他的百姓遵
行他的命令,但他也同時表明他的態度與原則。

父母除了應當為兒女設立紀律,立下原則之外,自己更應該有原則並且持守原則。受教的兒女,不僅是出自於好的家教,更是出自有原則的父母,在此所謂父母的原則,主要是包括父母的意志與態度。

父母本身的意志與態度是日後對兒女教育成敗最大的關鍵。


1.順服神

順服是一切良好果效的基礎。順服是蒙祝福的根基,也是蒙恩的開始。

曾任慕迪聖經學院婦
女部主任的艾.丹特瑪說:你應當聚集兒女在你身邊,將一切生活的大原則教導他們。孩子一生下來,就要開始訓練他,使他順服。一個早期即受教要尊重父母權威的孩子,會更樂意順服神以及那些在他上面有權柄的人。 "

因父母所施予兒女精心殷勤的訓練,終久成為他的益處,且將使他一生受用不盡。

對這些訓練,父母的原則,不是在兒女做錯了才責備教訓他們,乃是在日常生活,就為孩子立定該有的準則與規矩,殷勤的教導,並儘全力協助兒女去遵守,生活在這些準則之中,而這些準則都在聖經裡。父母本身必須要持守原則。

這些順服與紀律的訓練,完全靠父母本身對原則持守的態度與意志如何。


這個職責是神給父母的一個特權,也是神計劃中的一部分,為要將你兒女的品性藉著這些訓練,塑造得更像主耶穌基督的形像,做父母的若能從神領受,有智慧的持守住原則,你就必定會有極大喜樂的豐收。

我們愛修祈禱園的陳恩慈牧師,與她相處同工三年多,在事奉上我從她那裡有很好的學習,她有一件極寶貴的就是她對在上的,有絕對順服的態度。有一次我很希奇的問她,她說:"從小我父母就是這樣教育我們,要絕對順服,尊重權柄。"

每一次我有機會去拜訪她的父母,陳述榮老牧師總是分享許多他如何順服神話語的見證。從他這些經歷,我很清楚一件事,就是父母對神話語與權柄絕對的順服與尊重,兒女因此學會在家也要如此順服與尊重父母,在服事的工場崗位上,也能絕對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,以致於完全順服主耶穌基督。

初生的嬰兒是清潔的、幼嫩的,因此做父母的為了愛護,凡給他們各樣吃的用的,都是清潔又乾淨甚至消毒過的。

我們為人父母對兒女懂得如此愛惜照顧他們肉身的需要,但在屬靈的供應上,我們卻常常看不見,也不懂得如何餵養他們。

"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,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,叫你們因此漸長,以致得救。"(彼得前書二:2)

什麼是純淨的靈奶,就是神的話。

"上帝的話語句句都是煉淨的。"(箴言三十:5)。

我們的孩童既是如此清潔,我們理當小心謹慎,知道選擇用純淨的靈奶來養育他們。用句句煉淨的神的話,從小養育他們是最有福的。然而我們憑什麼來給予兒女,除非你自己得到供應,你有這份寶物膏油,在你生命裡面,你擁有這份產

業,可以將這生命傳承給兒女。

"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。"(箴言二十一:20)。

這個寶物膏油就是神的話並他自己。

我有一位朋友他的房子很大,他有一個習慣很喜歡收集古董、以及舊報紙、書籍,堆積許多舊東西什麼都捨不得丟,從來都不會換吸塵器的橡皮帶子,因此壞了一個再買一個,家中七、八個吸塵器,他說都是壞的。我們多次傳福音給他,他回答說:"你看,我收集這麼多的報章雜誌書籍,都還沒有時間讀呢。"

他的家中因著這些老舊的報紙書籍,壞的電器用品,到處零亂不堪,有惡鼠來群居,多次找清潔公司來消毒,仍然沒有果效,因為他沒有除淨該除的,分辨不清什麼是垃圾什麼才是寶物。因此他的婚姻、兒女與健康都無一可稱讚,他的家、永遠是那麼又髒又亂。

求神幫助我們懂得分辨,選擇那上好的福份,吃盡神所句句煉淨的話語,因為這才是真正的恩典與祝福。

"人子啊,要聽我對你所說的話,不要悖逆像那悖逆之家,你要開口吃我所賜給你的。……要吃你所得的,要吃這書卷……要吃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,充滿你的肚腹,我就吃了,口中覺得其甜如蜜。"(以西結書二:8、三:1-3)

我的孩子上高中的時候,學區之內的四所高中都很好,但因為按著學區內的街道來劃分,我們被分到那個公認較差一點的學校,鄰居有些父母為了孩子,用種種辦法,甚至借用別人的地址,來幫助他們的孩子轉入他們所希望的高中,很多朋友勸我借用別人的地址,甚至熱心的要藉給我使用他們家的地址,在很困難的時候,我差不多動了心,因我實在太愛我的兒女,不忍心他們失望,然而神的話卻說:

"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,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。"(歷代誌下十六: 9)

我看見這段經文的前後,"只因你仰賴耶和華,他便將他們交在你手裡。""你這事行得愚昧,此後你必有爭戰的事。"仰賴就是信靠神的話。愚昧就是靠自己的聰明,信不過神言出必行並他執行的權柄與能力。

於是我用這段經文來安定自己幾乎動搖的信心,並勉勵兒女,教導他們在神面前行事誠實,我們要一起來經歷神的信實與慈愛,他必將最好的給信靠他的名與話的兒女。

"因為他堅固了你的門閂,賜福給你中間的兒女。他使你境內平安,用上好的麥子使你滿足。"(詩篇一四七: 13-14)

這是主極寶貴的應許,他不要我們走在他的前面,靠自己太多。因"他不喜悅馬的力大,不喜愛人的腿快。"(詩篇一四七: 10)他卻要我們緊緊跟隨他,完全的信靠他。 "耶和華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。"(詩篇一四七:11)

神在我兩個兒女身上,一次又一次的兌現他的話,在兒女成長的過程,每一個人生的階段,他為自己名的緣故,在我兒女身上留下印記,叫我們做父母的無可誇口,如經上所記,"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。"(哥林多前書一:31)

如今女兒要上大學音樂系,主修鋼琴,副修聲樂,上一個正統大學的音樂系,這是她的願望。我先生和我對音樂都是外行,我們一直要她申請例如史丹佛大學,柏克萊加大等名校,所謂"外行人看熱鬧,內行人看門道。"但最後神要我們做父母的先學習一個功課,扯下面子,放下自己要強好勝的個性,讓神自己來帶領女兒上大學的道路。

當我們放手交給主來帶領,神就為她預備了超出我們所求所想的,在加州大學系統三個音樂較好的大學中,UCSP音樂系設有博士班,也就是說該校的音樂系較傑出,音樂系主任聽了我女兒十分鐘的鋼琴術科考試之後,連續打了八次長途電話來叫她去讀該校,給她保證大學四年的獎學金,親自為她訂了很好的宿舍,並且保證大學四年一定親自為她授琴,因為這位系主任是得最佳教師獎和世界演奏獎的教師。

數算神的恩典,寫到這裡,我滿了感恩的眼淚,他名實在美好,他名稱為奇妙、策土、他是全能的神,信靠他的實在有福。

不要為了愛兒女過於順服神的話,"耶穌說:'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我和福音,撇下房屋、或是弟兄、姐妹、父母、兒女、田地,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……'" (馬可福音十:9)我們父母應當先順服神並且教導兒女順服神,讓他們從小就經歷、認識:

"耶和華是我的牧者,我必不致缺乏。"(詩篇二十三: 1)

這種生命的傳承才是真正有福的生命。


2.抵擋魔鬼

"故此你們要順服上帝!務要抵擋魔鬼,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。"(雅各書四:7)

要完全的順服神,靠他的恩典才有力量來抵擋魔鬼。

要順服神、親近神,你才會認識魔鬼的工作和它做工的場所。

一九八九年,愛修祈禱園的夕陽會,有一位遠從馬來西亞來美國的李漢強牧師,在聚會中作見證,述說他蒙神拯救的經過,他說得救之前他走入歧途的第一步,是因為有一次在電影院門口,等候進場之前與朋友在涼水灘上喝飲料,突然警車呼叫而來,把他們周圍的一群不良少年一網打盡,包括他們幾個不同伙的,也不分青紅皂白的全抓去了,雖然他極力分辨解釋,警察還是把他們抓去關進牢房。李牧師很痛苦的說:

"從那一次以後,我學會了做許多壞事,以前不懂的惡事也漸漸學會了……。"

我看過《審判台前》(又改名叫《收刀入鞘》),這本書的作者呂代豪傳道,也是如此走入歧途,《逃》這本書的作者尼基牧師,他在書中詳述他如何的墮落,當我看到書中寫著撒但魔鬼引誘青年學生吸毒的經過,我毫不怠慢的立刻為我的兒女禱告,並且採取行動,第一步就是買《逃》這書的英文版給孩子看。你要一面警醒禱告,一按著神給你的感動與帶領去行動。

有一次我回台灣去聚會,回去之前一位朋友連問我三次:

"秀芬,可不可以安排帶你的兩個孩子去看電影?"

"不可以。"我斬釘截鐵的說。

我很高興這位姐妹對我的尊重,先爭求我的同意,其實她是愛我的孩子,為他們花錢安排節目,我心中領受,卻必須持守我的原則,主教導我們禱告說:

"……不叫我們遇見試探,救我們脫離兇惡……(或作脫離惡者)……"(馬太福音六: 13)

我們不但要求主救我們脫離惡者,更要求主不叫我們去遇見試探,要遠遠的逃避。

父母們哪!我們在神面前有責任去保護我們的兒女,因為神說:"愚蒙迷住孩童的心"(箴言二十二:15)

李汗強牧師,尼基牧師,呂代豪傳道等人的慘痛經歷,中外盡然,他們的父母或多或少地應負教育上的過失,無可推諉,雖然後來他們蒙恩得救。但他們的父母若早盡教養兒女的職責,孩子就免受這許多的痛苦。

我的孩子從出生,直到如今,還沒有進過電影院。有人問我:

"如果你的孩子要求去看電影或去參加舞會呢?"

"他們小的時候,在父母帶領下,我有權對他們說'不可以'。但是如今他們已長大,都已到了上大學的年齡,如果有一天我的兒女來問我'可不可以去看電影?'我會告訴他,'你去向神禱告,若是神說'可以',媽媽要學順服,倘若是神說'不可以',你就必須順服。"

今年女兒高中畢業,學校有通宵舞會,我聽到她在電話裡跟同學說:"No.No.我媽媽不會讓我參加的。"

後來她來問我。 "媽媽,同學都一直要我參加,可能是最後一次相聚。可是我知道你不喜歡我去。"

" Esther,乖女兒,我知道你一向很聽話,更重要的是你敬畏神,因此媽媽要求你做一件事,去求問神,讓神自己來回答你。"我嚴肅地說。

" OK!"她笑的很開心。

我不明白她為什麼那麼開心,或許她以為神會法外施恩一次,突然聖靈感動我說:

"喔,別忘了去看馬可福音六章14-29節,願神祝福你。"

感謝主,他藉著他的話來指引我們猶疑不定的道路。因著我們能順服神的話使我們得著安息。

希羅底的女兒跳舞,竟然得到一個施洗約翰的頭。多可怕的禍患,我們當警醒免得入了迷惑。

"婦女們哪,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,領受他口中的言語,又當教導你們的兒女舉哀,各人教導鄰舍唱哀歌。因為死亡上來,進了我們的窗戶,入了我們的宮殿,要從外邊剪除孩童,從街上剪除少年人。"(耶利米書九: 20-21)

兒女小的時候,我曾一直期盼他們鶴立雞群,做人上人,我所有未完成的心願全都落在他們身上,我盼望有朝一日他們能像諾貝爾、居里夫人、貝多芬、莫札特、科學家、語言專家、音樂家、藝術家……等等,凡我能想能羨慕的,希望他們全都擁有,因為那時我還不認識以耶和華為至寶,我以為我所追求這些世上一流的才華是好的無比。

在這情形下,任何人若觸犯到我努力的原則,我會毫不留情的來保護我所要得到的。

一九七八年夏天,父母親同時來美國與我們同住一些日子,父親因為當校長會說國語,但母親在日本人長期統治下,只會說日本話和閩南語,因此母親與孩子用閩南話來交談,如此一來就大大違反了小孩學國語的原則,中國五千年文化怎能平白流失,而他們不會國語又怎能有中國文化,於是這個不愉快的意念一經開始,就有意無意的惹事生非,製造父母與我之間的意見不合,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我還為此很不懂事的與父母大大生氣。

創世記十一章4節:"他們說,來罷,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,塔頂通天,為要傳揚我們的名,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。"

當人們在那兒彼此商議建造通天的巴別塔,神用語言來變亂分散他們。

這樣的不愉快,斷斷續續的在我心裡直到一九八二年靈命復興,我被主得著,懂得求告他的名,以他為至寶,每天開始晨更,生命被主改變,主說: "你要使父母歡喜,使生你的快樂。"(箴言二十三:25)

我才看見自己的愚昧,不孝與可厭惡,為著自己小小的願望與要求,竟然可以得罪最愛我,從小生我、養我、育我、撫我、愛我無微不至的父母,甚至遷怒骨肉至親的弟妹,但是母愛的偉大就是這樣,特別母親是敬畏神的婦人,不論兒女是多麼的不懂事,在她只有一件事就是無限的饒恕,永遠的赦免並且不再記念。

語云:"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。"這時父母年事已高,體力已不再容許他們長途跋涉,千里迢迢來美國探視兒女,於是我們每年暑假回台灣,天氣雖然酷熱難熬,蚊蟲肆虐,孩子總是沒有怨言,乖乖的與我同行。

一九九O年二月、三月裡,父母相繼被主接回天家,比較懂事的女兒Esther常常與我聊天的時候就跟我說:

"媽媽,我很懷念那幾年,每次暑假你帶我們去台灣,雖然辛苦,卻是得到很多,也幸好我們會說閩南話,有些孩子不會呢!"

我為自己的無知慚愧的無地自容,母親不但教育我,也教育我的兒女,補我許多不足之處。

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五日,帶女兒去上鋼琴課,來回將近兩小時的車程,我們母子三人在車裡談論神在我們家中的恩典,女兒突然告訴我:

"媽媽,我們小時候外祖母來美國,我看見她每天讀經、禱告,有一件事我很佩服的,就是她總是能跪著讀經禱告很久很久。"

我這才想起母親每天早、午、晚三次的讀經禱告都是跪著的。女兒又說:

"媽媽,我想弟弟和我在那麼小的年紀,就懂得尋找上帝、親近神,跟外婆日夜不住為我們禱告有關係。每次暑假回台灣,你出去作見證不在家,外婆把我們叫到她房間總是說:"Esther、 John,外婆每天為你們禱告,要做個聽父母的話、愛神的孩子。 "

母親在我一生中給我最好的禮物就是把我們帶到神面前,若不是他們祖孫有共同通用的語言,我何處得這恩典。如今我們的孩子,不但會說閩南話也會說國語。

我知道在美國有些父母為要強迫兒女學中文、說國語、以致家中氣氛常常極不和睦,大人生氣,小孩心靈受傷,可能將來孩子需要內在醫治都還補償不了這個虧損。

當我真正認識神,我肯定一件事就是教導兒女認識神,他們就擁有一切。否則,你所追求世上的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。

弟兄姐妹,我以自己的經歷與你分享,不要因為一件小事,容許撒但在我們各人家中興風作浪,以致吵鬧不休,神的祝福是在仁愛、喜樂、和平的原則下,這也是我們的陳仲輝牧師在講台上一再教導勸戒我們的。

主耶穌在父神寶座右邊為我們常常代求,他說:

"聖父啊,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,叫他們合二為一,像我們一樣。"(約翰福音十七:11)


3.不可不教而誅

不可不教而責打,而且必須給他至少三次機會,即便是他碰壞了你最心愛的東西。

主耶穌豈不也給彼得三次機會,甚至"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"(馬太福音二十六:74)傷透了主耶穌的心,耶穌仍然以最深的愛饒恕他。

有一位太太告訴我,她那兩歲的兒子,每天見爸爸下班回家就端一杯水給爸爸喝,爸爸每次也都接受的很得意,喝的很滿意也很高興,有一天這位爸爸喝完了突然開口問兒子說:

"你從那裡端來這杯水?"

"廁所馬桶。"兒子得意的回答。

"拍啦"父親從椅子上跳了起來,一記耳光打在那無辜的兒子臉上,孩子委屈的哭著,不知道為什麼同樣的一杯水,每次被稱讚,這次卻莫明奇妙被挨打,父母從來都沒有告訴寶寶,廁所馬桶的水是不可飲用的,孩子只知道馬桶的水他舀起來最方便。

不教而誅,會像硫酸一樣地腐蝕孩子的心靈與自尊。

孩子需要愛的教育,父母必須要在愛里來管教孩子,他需要在父母的愛里來成長。

我的個性又直又急,每次呼喚孩子二次他們沒回答,我就耐不住,第二次一定比第一次快半拍又高半音,若是第三次,那麼差不多又高好幾個音階,加上責罵,於是一大堆的不高興全出來了。

一九八四年,母親來美國住一段時間,她看見我每天忙忙碌碌,動作雖快,卻很剌耳,母親相當忍耐等候,有一天早上,先生上班,孩子上學了,我終於安靜下來,媽媽笑著說:

"秀芬啊,媽媽的耳朵快受不了了,以前你在娘家,媽媽並不是如此教育你們的,你們小時候,媽媽從來沒有大聲呼喚吼叫你們,每次都是走到你們身邊輕輕的說…… "

我回想以前在娘家的日子,媽媽的確是這麼的溫柔待我們。縱然她心中有多少的痛苦,她也忍著讓眼淚往肚子裡流,不曾藉題發揮遷怒到孩子身上。

"耶和華呼喚童子撒母耳,也沒有像你這么生氣啊!"母親接著說。

耶和華呼喚童子撒母耳,三次他都跑錯方向也不明白,然而耶和華還是耐心給撒母耳有第四次機會,他才回答說:

"請說,僕人敬聽。"(撒母耳記上三:10)


4.殷勤教訓,隨時管教並賞罰分明

父母必須持守在這幾個聖經的大原則來教養孩童。

我在寫第一本書《奔放的生命》第九章裡曾經略略的提及隨時管教與殷勤教訓這兩點。

聖經說:"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,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"(箴言十三:24)

要按著他們的年齡所當受的管教來教導,我的孩子小的時候不乖,我只用一根筷子來嚇阻他。其實管教不全在乎如何杖打責備,更重要的是當你一旦發現孩子犯錯要立刻糾正,絕不耽延不妥協。

貓兒偷吃東西,你若忙的沒有時間打它,就不必等它舒舒服服的在陽台上曬太陽時突然打它,總要等到下次再犯。你必須持守隨時管教的原則管教孩子,不要因著你情緒的好壞或忙碌來決定管教的輕重或要不要管教。

有些父母當兒女犯錯,不但不隨時管教,反而替他遮蓋,養成孩子不勇於認錯,學會說謊的惡習,這種助紂為虐的溺愛教育,孩子長大終必成為社會的敗類。

"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,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。"(箴言二十九:15)

兒子小學三年級那年八歲,有一次犯錯被我發現了,我立刻把他叫到房裡單獨與他在一起來到神面前,他流淚禱告認罪之後,他又獨自到房裡讀聖經,突然他帶著他自用的聖經來廚房找我很激動的對我說:

"媽媽,剛才我讀聖經神向我說話,神說他把我從仇敵撒但的手中搶救出來。"

他邊說邊指著聖經給我看,我看見他在那節聖經下面劃了紅線並註上日期,那節經文是詩篇十八章16-17節:

"他從高天伸手抓住我,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。他救我脫離我的勁敵和那些恨我的人,因為他們比我強盛。"

他還解釋說:

"這'大水'和'勁敵'就是撒但,媽媽你說對不對?"

神的話實在大有能力與榮耀。

"管教你的兒子,他就使你得安息,也必使你心裡喜樂。"(箴言二十九:17)

除了隨時管教,更要注意殷勤教訓。

"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,都要記在心上,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,無論你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。"(申命記六:7)

教會的青年輔導有一次帶青年人去舊金山分送食物給貧窮人,女兒回來跟我說有一件令她很不高興的事,就是這些青年人把三明治食物隨便亂包、生菜也沒有洗。 "媽媽,他們說沒關係,反正這是給窮人吃的。"當晚送不完剩下來的,沒有人要吃。

時間過了一個月,又要去舊金山分送食物,女兒負責預備材料,這天是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四點多,她很正經的來跟我說:

"明天晚上又要讓他們包這些三明治,想到上次他們做的我真有點生氣。"

"那麼媽媽來幫你們做好了。"

"不行,總要讓他們學習。"女兒說。

本來我聽了也很生氣想責備這些孩子幾句甚至要去跟孩子的父母說,要好好的教育他們的孩子。正在為難,心裡說"主啊,怎麼辦?"突然聖靈感動我神給我智慧的話語,我說:"Esther,這樣好了,明天做三明治之前,你問這些孩子兩件事,你看看他們會有什麼反應。第一,你問他們說:'如果你是做給主耶穌吃的呢?你該會怎麼做?'"

"去拿你的聖經來,媽媽陪你讀一些神的話,明天你將這些與他們分享。"我吩咐女兒去拿她的聖經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0、50節:"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……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。"

"讀經要注意,並且在聖經裡主耶穌正面、反面,一再重複說的更要特別的留意,這是主耶穌非常重要的信息。再有馬太福音六章14-15節:"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。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 "又馬太福音十章32-33節:"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 "

我一口氣把這些經文跟她一齊讀過一遍,隔天她歡歡喜喜的回家,我們一起禱告,把感謝榮耀全歸給主耶穌。

"我兒,你心若存智慧,我的心也甚歡喜,你的嘴若說正直話,我的心腸也必快樂。"(箴言二十三:15-16)

除了隨時管教,殷勤教訓之外,更要做到賞罰分明。

許多父母忽略這點,甚至只罰而不賞,只批評而不稱讚。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,造成兒女不必要的嫉妒分爭。

兒女小的時候,為獎勵他們養成按時早睡早起,自動刷牙鋪床、收拾整理自己的房間、練琴等好的習慣,我每月用一張大的紙,列上各項,那年他們才分別只有三歲及五歲,為了讓他們能一目了然,我在各項文字名稱的下邊都加上圖示。他們守規矩、做得好的,每天晚上我給他們名字下面貼上一顆很漂亮的金星,做為一種獎勵與稱讚。如此周而復始,日積月累下來,他們的確因此養成很好的生活習慣和做事不馬虎有責任感的態度。

神喜歡我們常常讚美他,何況我們的孩子,孩子需要人喜歡他、稱讚他,以維持其自尊心,而這自尊心可以推動他向上向善,父母善用這種心理來教導他們,可以幫助他們有好的成長。

孩子小的時候,我總是說:"弟弟可愛,弟弟真可愛。"的確小的總是比大了可愛些。我卻忘了稱讚女兒。一、兩次可能無所謂,長期下來,她心中漸漸起了反應--生氣,緊接著生氣而帶來的就是嫉妒,這時弟弟兩歲,她四歲,她開始表現嫉妒的行為,咬弟弟的額頭,我的小兒科醫師教我們說,下次再咬弟弟就必須打她。我照醫師的指示,只要她有一點點嫉妒的行為就打她,於是她把這舉動藏在心裡,直到她七歲那年,我靈命復興,懂得親近神,神給我智慧,漸漸解決這些麻煩。有一次,女兒嘟著嘴說:"你們都說弟弟可愛,弟弟哪有什麼可愛,我看他一點都不可愛。"說完,眼睛一直看著我,我突然發現女兒很漂亮,趕快把她抱過來,摸著她的頭說:"我的乖女兒,Esther漂亮,Esther聰明。"她很快的回頭說:"真的嗎?!"

從那一次以後,她再也不嫉妒我說弟弟可愛,因為我也時常稱讚她懂事、聰明、又乖又漂亮,她滿足了。

孩子小時候經常跟在我身邊,我好像母雞帶著小雞,走到那裡,把他們帶到那裡。學校放暑假,他們姐弟兩人更是樂得跟著我上菜市場,水果攤有一個房間,這部門放著許多各式各樣的糖果和甜點,有一次我跟老闆要一個軟搪來試吃,孩子看著我,口水都快滴下來,我卻說:"嗯,太甜,不好,不要吃這種東西。"

我終於決定不買給他們吃,以後再到那個市場,姐弟兩人就直接走向那房間擺放軟糖的地方"試吃"得不亦樂乎,我卻沒有察覺到。隔天女兒晨更讀經的時候,神自己責備她:

"賊因飢餓偷竊充飢,人不藐視他。若被找著,他必賠還七倍,必將家中所有的盡都償還。"(箴言六:30-31)

當她來告訴我這件事時,我不敢太多的責備她和弟弟,只說:"感謝主,幸好你敬畏神,聽神的話,神自己教訓你。"

我還向兒女認錯,對於我的過失。父母向兒女道歉認錯是一種修養,也是一種好的教育。

兒女是世上最好的複印機,許多時候當兒女有犯過錯,父母首先需要反省自己,因為兒女從父母學習最多也最直接。

不可不教而誅並且更當賞罰分明。

"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"(箴言二十二:6)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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