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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緋雲博士

蘇緋雲博士
生物化學博士




近年屢屢發生驚人的命案,如美國阿肯薩斯州革林士波羅小城,發生五屍六命槍殺案。兇手竟然是十一歲和十三歲的少年。各報章都問,他們為什麼會殺人?很可惜,雖然各專家紛紛發表言論,只是很少看見真理的立場。我們都知道應該培育兒女的品格,但是,培育的目標是甚麼?又怎樣培育呢?

品格的定律

我們知道真理的來源是宇宙的設計者,就如汽車要使用得好,必須照著設計汽車者的規定。宇宙設計者所定下的規矩,是不能違反的。祂定了「萬有引力」的律,我們如從高樓跳下,必粉身碎骨,害己害人。這些律不會因我們無知而作廢,必不會因我們不信而無效。同樣地,造物主也定下品格的律,父母負起傳授這些律的責任。人與動物不同,我們有創造者的形像樣式,有像創造者的內涵,其一就是創造性;其二則是正義感。因為創造者是公義的,所謂「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」;惡有惡報,善有善報。然而,何謂善?何謂惡?善惡的標準若是設計者所定的,我們就無權也無智能自定善惡的標準,而且這些標準,也不因我同意或不同意而更改。我們卻可以選擇要不要順從祂的標準。從善者得福,從惡者受禍。就像按車廠指示,加汽油在油箱的,車子就行動;不照車廠的話去加汽油,卻加了汽水,車子就壞了。

你愛你的兒女,願意他們得福氣,就一定要教導他們創造者的定律。你教導他們如萬有引力的物理定律,所以不要從樓上跳下去;你也要同樣教導他們創造者有關品格的定律,就是「十誡」中的後六誡。

一.要孝敬父母

聖經非常重視孝敬父母,一方面孝敬的人有福氣:「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」(出埃及記20章12節)。一方面不孝敬者有禍
:「打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......咒罵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」(出二十一15、17)。但是要注意的是,孝敬不等於中國古人所說的孝順。那種孝順是唯父母之命是從,是把父母當做神,當作創造者。那是大錯,也是世上一切問題的起因——把被造的當作創造者。被造的既非創造的,所以能力智能都有限,也一定沒有全部的真理。只有部分的真理是很危險的,就如「差不多先生」的故事,或如汽油和汽水只差一個字,但是結果卻有生死之別。汽車喝汽油可以,喝汽水就死了;人喝汽水可以,喝汽油就死了。所以聖經是說: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」(以弗所書6章4節)。有看到嗎?兒女要「在主裡」聽從,父親要「照著主的教訓」。標準是在主那裡,因祂是創造者,兒女父母都服從祂的定律,因為那是真理,真理不會因人而異的。

二.不可殺人

就是要尊重那照著創造者的形像被造的人。我們的孩子彼此尊重,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照著宇宙創造者的形像被造。我們同有一個生命的源頭,同有一位父。一切被造的都不是創造者,也不是我們人生、思想、行動的權威。當我們彼此尊重的時候,我們也就尊重這位唯一的主宰了。創造主造人,並不是要我們弱肉強食,而是要我們彼此相愛。請問,當你看到那弱小得連站也不會站的嬰兒,你會想到弱肉強食嗎?當然不是。你會覺得他可愛,想抱他,想愛惜他,對嗎?這是正常的。弱肉強食是敵擋者魔鬼的謊言,千萬別上當。因為「進化論」的毒素,毒害了整個人類,其實,這冒充科學的假設,是完全沒有科學事實支持的。從來沒有一次觀察,給我們看見生命中由無生命的東西而來;也沒有一次觀察,給我們看見由單細胞演變成為人。沒有觀察,不叫科學,只可以叫做虛構的故事。但這虛無的假設,使沒有分辨能力的人,將人看為沒靈性的動物,以致互相殘殺,弱肉強食。

三.不可姦淫

人類第一個關係是夫妻關係。這關係如果被破壞,其它的關係也跟著被污染破壞了。因為污穢的器皿,用來做什麼或裝什麼,都會帶來污染。我們要教兒女從小潔身自守,不要聽所謂「性自由」、「性開放」等謊言。因為,惟有創造人的那一位,才有資格定下對錯標準。聖經說:

「不可姦淫」,也說「凡動淫念」的也等於行淫,就像凡動怒的也等於殺人之罪。因為行動之始是意念,所以要處理意念才不致有行動。行淫也包括凡與獸淫合的(參出廿二19);與男人苟合(參利十八22),這是同性戀,本是可憎惡的,逆性的。羅馬書指出男與男不可行羞恥的事,當然女與女也不可。為什麼這些是逆性的事呢?因為創造者的設計不是這樣。違反設計,一定會壞掉。上帝造世界的時候,一切都是好的,包括人類性的功能,但是必須遵從祂的設計。就如設計汽車者設計了那機器,是要用汽油發動,但是汽油必須放在指定的油箱裡,若違反了這設計,無論汽油是放在機器上、車蓋上或是倒在駕駛盤上,都只會破壞,不會達到汽車應有的功用。當上帝造人的時候,祂造了一男一女,因此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(參創二),神祝福他們,叫他們生養眾多,這是上帝設立的婚姻制度。所以,性只能用在婚姻,而婚姻是一男一女,此外都是污穢,都是淫亂。我們要教導兒女認識上帝的設計,叫他們不會因無知而害己害人。

四.不可偷盜

尊重他人也尊重他人所有的。

五.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

今天不論是在法庭、商界、政治圈,都存在著許多假見證和陷害。上不正則下歪,這是必然的。在家裡,父母要以身作則。在社會,帶領者要以身作則,不要歪曲事實,不要陷害人。從小在家中就要訓練兒女,手足之間要誠實。兄弟有爭吵的時候,父母要教導他們講實話,然後幫助他們分析事情。為彼此著想,彼此尊重、彼此相愛,達到和解,與人和睦。

六.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

讓我們教導兒女們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」(參提前六6)。孩子們自幼搶玩具,爭多爭大,到朋友家玩了玩具不肯放手。人有自己也要有。較大時要跟別人比零用錢,要買名牌貨,或者吵著要買這個買那個。這些現像是因為不知足,也不知道自己的價值,要以身外之物來肯定自己的價值。其實,人的價值不是東西能夠肯定的。物質只是真價值的代替品。所以有了一樣之後只能暫時滿足一下,欺騙自己。過後還是故態復萌。其實,人的價值是創造者所賦與的,所以必須回到創造者那裡,與祂建立永生命與愛的關係,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。

當我們培育兒女品格的時候,一方面要言教,叫他們明白造物主的定律,和這些定律的目的——叫人得福。 「耶和華說,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,是賜平安的意念,不是降災禍的意念,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」(耶廿九11);「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;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,所以你要揀選生命,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;且愛耶和華你的上帝、聽從祂的話,專靠祂;因為祂是你的生命,你的日子長久,也在乎祂」(申卅19)。另一方面要身教,自己照著這有福的計劃而行。不是「雙重性格」,不是「精神分裂」,而是人前人後,在家在外,都是同樣的品格。但是,可能不殺人還容易,不動怒則不可能了。要求行為還容易,要求心靈純潔,講何容易。這是下期的題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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